那天,他们又吵了起来。才结婚一年,两人大吵小吵不断。他和她都想不通,婚姻怎么会是这个样子?他们以为结婚是恋爱的延续,没想到延续的不是花前月下,而是柴米油盐。这次吵架的原因很简单,他晚起了几分钟,没有下楼买早餐。她在化妆间里化完妆,走出来看见他还没起床,就嚷嚷道:“还不起来?你想饿死呀?饭不吃了?”“少吃一顿饿得死吗?”他不高兴了,“你只知道在镜子前浪费时间。有这嚷的功夫,早餐早买回来了!”“可那不是我的事。”她说,“早就说好的,你负责早餐,我负责晚餐。你可别无理取闹!”他们就这样吵了起来。他穿上衣服,脸也没洗就出门了。她“砰”的一声关上门,还嚷道:“晚上别回来,不让你吃我做的饭!”他骑摩托车绝尘而去。当初恋爱时,她要是生气,他会吓得像丢了魂似的,赶紧跑过来哄她,直到把她哄开心为止;可现在,她再怎么不高兴,谁会理她,谁会拿她当回事?她扑到窗前,没好气地把窗台上的花盆乱扔在地上,“哗啦啦”的,花盆碎得厉害。她委屈地哭了。晚上下了班,一个人待在黑暗的屋子里,想着早晨的争吵,她觉得真是无聊。他不过是晚起了五分钟,至于冲着他吼吗?天越来越黑了,外面下起了大雪,这么冷的天,他去哪里了?天冷,让他进门多喝点汤吧。她一边想,一边煲了一锅鸡汤。而他,郁闷了一天,正在外边徘徊。他想打电话回家,又怕她说:“没做你的饭,你回来做什么?”晚上有朋友过生日,他借酒消愁,结果喝多了。她一直在等他回来。汤热了又热,但还是没有听到他的摩托车声。她想打电话给他,又怕他得意。喝到半夜,他发动了摩托车。10分钟后,一辆载重大货车迎头把他撞翻在地。顷刻间,他血肉模糊。趁着最后的清醒,他按下手机的第一个键,那是她的号码。她仍然坐在沙发上等,眼皮狂跳不已。突然,手机响了,她跳起来接听,却一直没有声音。她回拨过去,接听的是一个陌生男人。“请问你是?”她问。“我是警察。这个男人出了车祸。你是谁?”陌生男人说。她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。早晨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,再次见到时,他已盖着白单子,已经阴阳相隔。她明明不是不想让他回来吃晚饭,她还为他煲了美味的鸡汤!她一次次扑过去,又一次次被人拉开。她哭了又哭,想把最甜蜜的话说上一万句给他听,可他再也听不到了。她这才知道,自己是多么的爱他。失去了他,她好像死了一样,整个人是那样的虚弱,不堪一击!整理物品时,她看到一条短信,那是他在喝酒的时候写的,但没有发出去。上面写道:“亲爱的,等着我,一会儿就回家。”但是,他再也没有回来。几年后,她又结了婚。这回,她极少和丈夫争吵,而且再也没有说过那样的话:你不要回来。她想,既然能在一起相爱,那就好好的。爱一个人,不要羞于把爱说出来,即使是老夫老妻,即使是觉得说了有些矫情。有些爱,不趁早说出来,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。旧事是一只恋家的狗,追随不肯去。有些事,不是忘记,只是不再想起。旧去的毛衣,是石棺石柩,睡了死去的爱情。他认定,她就是他要一生围炉夜话的人,所以早早地,就计划了秋与冬。而那时,他们都还年轻。是秋风微凉、阳光还暖的日子,午后阳台上,她照着图谱,笨手笨脚,学着为他打一件马海毛的厚毛衣。打几针,停一停,忽地摇摇头,是打错了,拆掉重来。莞尔一笑,嘴边米粒大的小酒窝。他记得那毛线是深褐色的,温暖如栗,或者越冬的草垛,她抱着大球毛线,像农妇抱着一整个秋天的收成。他时常冲动起来,一把拥她入怀,被钢针扎了好几回。仲秋未至,他已负笈远游。渐渐,算准时差打给她的电话,寂寥地响了又响,久久无人接起。家人只语焉不详,最后他发狠要马上买机票回国,母亲才轻轻叹一口气,“其实也不怪她,女孩子是等不起的……”只剩下那件新打好的毛衣,叠得齐齐整整,在空无一物的衣柜里,沉默着,他甚至还没来得及穿哪怕一次。海归后,他天南地北地换工作,几次想扔,但抱在胸口偎一偎,仍然妥帖而温暖,总是不舍得。旧事是一只恋家的狗,追随不肯去。再得到她的消息,是在地铁的间隙,手机上的陌生号码是石门,接起后听见她的声音,仿佛遭遇另一扇更黑的石门,“我们……还能重新开始吗?”信号断了。他缓缓抬头,对面有个男子,怔忡地看着他,好久才发现,那是窗上映着的自己,而有些事,不是忘记,只是不再想起。那一天,他坐过了站。他,恨过她吗?也许有的,一点点,微细如玻璃屑,然而他曾一夕横过八万里,也曾在晨昏颠倒里,醒得非常痛苦。天堑的隔绝,寂寞的重量,他都理解,他原谅一切命运面前的懦夫,因他,早知自己也不是勇者。而他,曾经这样,这样地,爱过她。那夜,他第一次抖开了那件旧毛衣,针脚疏落,不知漏过多少针,颜色深深淡淡,是织了又拆、拆了又织的缘故吧?捧在手里,却还是厚实的,记忆中最初的温暖。迟疑地,从头上套下去。咦,没有洗过也会缩水?当时明明比着身材量的。领口窄了,使了好大的劲,才把头挣出来,深深屏住气,勉强拉上身,双臂向外一振,“嘶啦”一声,右侧从腋下起一直到下摆完全绽线。那一瞬间,他在镜中无比清晰地,看见了真相:庞大的身躯勉为其难地塞在窄小的毛衣里,挤得紧绷绷的,像一个穿了常人衣服的黑熊,滑稽可笑。他终于,没有回她的电话。他还记得,当时手挽手买毛线的心情,“为什么要褐色?”“将来你不穿了,还可以给小孩子改毛裤呀。”他也记得,她专注编毛衣的侧影,嘴微张着,无声地一针一针,念着,“上针,下针,上针……”像牙牙学语的婴儿。只是,即使虽然自己不觉,他已发胖,改变,再也穿不进当年的毛衣。就好像,已经结婚生子的他,心与生命都有了归处,不能也不想,重复往日的漂泊。旧去的毛衣,是石棺石柩,睡了死去的爱情。《谁动了我的奶酪》——据说,这一则西方寓言式小品文译成中文并印成小册子后,发行不错。两只小老鼠头脑中的“奶酪”,不过比喻人生发达的机会。由它,我常作如是之想——可谁偷走了我们的爱情呢?我的思绪跨越时空,飞翔到新疆那遥远的地方,联想到一名志愿兵和他的妻子,以及他们的爱情。那兵已经入伍几年了,看上去三十几岁的样子。一张略显瘦的国字脸坚毅而沉静,使人觉得他是一名容易腼腆的兵。兵的工作是铲路。一条几千千米长的沙土路,贯通戈壁。一年四季,在那兵的视野里,没有花,没有树,甚至也见不到一棵绿草。那路大约是一条军路。除了军车,很少有其他车辆过往。兵的工作,是开一辆前有巨铲后有巨碾的车,一天数遍铲那一条几千千米长的路,以使之平坦,没有陷车的路段。他那车的后面还拖了一节有小窗的车厢。天黑了,不管他的车开到哪儿,他就在那车厢里睡。那一节有小窗的车厢是那一名兵的“家”。那兵连同他的车,仿佛被电脑数码锁定在那一条路上了。他下了他的车,也没更好的地方去。他一年四季大多数的日子,不得不在那一条路上、在他的车上度过吧?包括是年的日子,是节的日子。孤寂的一个人,在那条几千千米的路上,在他的铲路车上……他已经属于那一条路七八年了。那一天,一辆军用吉普超过了他的车。吉普停住,下来一名军官,向车上的兵大声说:“×××,你媳妇探望你来了!”兵立刻跳下了他的车,于是一个怀抱男孩臂挽包袱、年纪轻轻的小女子出现在兵的面前。她自然是谈不上漂亮的,却也算得上是个眉目清秀的人儿,一脸的淳朴和贤惠。兵说:“你来了!”乐得合不拢嘴。我想,倘无摄影机拍他们,他肯定会一下子搂住她和孩子没够地亲她吧?而她只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忸怩地抿唇微笑。显然,那是他们盼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盼到的幸福时刻。军官放下些饮料、粮油和蔬菜,驾驶吉普转眼远去。当兵和妻子和孩子坐在他的车里后,兵骄傲地对儿子说:“儿子,爸爸可想死你了!咱们也有车,更大更宽敞,而且有空调!坐爸爸的车,开心吗?”儿子说:“开心!”<>>而兵的妻,则目不转睛地,那般深情地端详着她的兵丈夫……两年前,她千里迢迢投奔兵,做了兵的妻子。是一辆军车沿着那一条漫长的路追上了兵的车,将她送到了兵的面前。和她此次来探望兵的情形一样,没有热闹的婚礼,没有任何仪式。兵的车就是他们的“证婚人”,那一节有小窗的后车厢就是他们的“洞房”,而那一个夜晚,就是他们的“洞房花烛夜”。也不知那一个夜晚的夜空是怎样的,我想,天穹一定显得很高很高,一定有满天的星斗;月亮一定又大又圆。<>>她陪伴了他十几天,就被另一辆军车接走了。<>>而七八百个日日夜夜以后,兵才又见到他的爱妻,同时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儿子……我并不崇尚艰苦,更不荒谬的认为,夫妻长期分离反而更滋润人性。我联想到他们,仅仅是因为,由那兵我常常思考——若说他的工作也是他的“奶酪”的话,那么他显然是不必警惕的。哪里会有谁在意他的人生的一份“奶酪”呢?他不必防着,他的心思,当会更多的牵挂他的娇妻爱子身上吧?而牵挂是守望啊!值得守望的爱,那一定是金不换的爱,更是“奶酪”不换的爱。而对于人,爱如果进水了,所获“奶酪”再大又有何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