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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忘的事有道理作文800

[投稿者:慎碧春 www.lebeitao.com]2021-08-05 10:49:02

一件难忘的事高中作文800字

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。一位陌生客人敲开了我家门。他头上的雨水不停地往下淌。浑身湿漉漉的,简直像个“落汤鸡。”“你找谁?”“找你爸爸。他在家吗?”他喃喃地说。

我看着位陌生人说话显得有些急促,我猜想他一定有什么急事。于是,我便在门口扯了扯嗓子,叫道:“爸爸,有一个陌生人找你。”我开始上下打量这个陌生人,一脸苍白,嘴唇冻得发紫,满脸的皱纹,衣服是旧的羽绒服都退色了,而裤子是自己做的灰色布裤,鞋好像被刮了几刀,全身都被淋湿了。爸爸一听,急忙跑到门前一看,说:“噢,原来是老李啊!”爸爸迅速地打开了门,让这位陌生人进来。爸爸又说:“串门来的?你看这大雨天的,你看你那么湿,先和我去换件衣服去。”爸爸说完,转头对我说:“儿子,忘了告诉你了,他是刚调来的门卫。”说完,就带着李大叔去换衣服了,李大叔一脸歉意连连说:“对不起,麻烦了。”

换好了衣服,李叔叔和爸爸走进客厅坐了下来,爸爸坐在旁边,爸爸先沏了一壶龙井让李大叔暖暖身子,李大叔喝了一杯后,手还在不停的搓,也难怪在外面淋雨淋了那么长的时间。我突然发现他的驼背,一个半圆的球形从自己背上凸起来,像是40出头。

这时,爸爸发话了:“老李,你大雨跑来我家干什么呢?”李大叔说:“哦,刚才一忙活,我差点忘了正事了,你们家的“大绵羊”差点被偷了,以后得停在指定的地方了,别一到小区就随便放,别随便一丢,最近车贼可多着呢”爸爸大惊,脸色顿时变了色,说:“什么!我的车差点被偷?这该死的贼,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”在一旁收听的我自然也是吓了一跳,一是爸爸的声音,二是车被偷的事情。李大叔终于找到了谈话点,绘声绘色的讲了起来:“今天晚上,正下着雨,我看见一个人鬼鬼祟祟的,正在你车边打转。过了一会儿,他见周围没人了,就寻思这怎么偷你的车了,但是他没有发现我观察他,他的行动一切都在我意料之中啊。过了一会儿,他就开始撬车了,我大喊了一声:“有小偷。”便冲过去和歹徒来了一场殊死搏斗,我用脚踢他,他却拿出一把闪亮的刀,朝我脚砍去,我的脚一下子被砍了几刀。我又一脚把刀子踢开了,我冲过去死死的把他抱住直到保安来我才放开。这不,刚去了医院包扎了一下就奔着来了嘛。”爸爸站起来,激动的握住李大叔的手说:“谢谢,谢谢!神偷,神偷啊!”

在一旁听的我有许多的问题,于是按耐不住性子说:“李叔叔,你怎么叫作神偷啊?”李叔叔脸色顿时暗淡起来,说:“这……说来话长啊……你们看我这背,老是这么驼着。自从我娘生下我以后我就成了这样。同学.路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,我在也受不了。于是我就撤学了。一回到家,我爹老是打我,每做一件事情都要挨打。都是因为自己驼背啊!”“唉!”李叔叔叹了一口气又继续说起来:“我在也受不了着种刺激,便离家出走了,那时候我15岁。我四处漂泊,无依无靠,没有地方住就睡在街上,没饭吃就吃丢在路边的盒饭。直到有一天,一个陌生的人教我学了扒手这一门,于是我跟他混了起来,终于我满师了,到处扒来扒去也是衣食无悠。我都数不清我投了多少人燃眉之急的钱,也不知道蹲了多少次的监狱。”李叔叔停了一会儿,仿佛在沉思,随即又从口袋你拿出了“红双喜”牌的香烟,点上了火,缓缓的抽起来,边吸烟边说:“有一天,我忽然醒悟,自己在也不能在这样干下去了,我准备自己去工作,经过多次的招聘,终于来到了你们这个小区,由于我扒人无数,蹲过监狱,有犯罪前科,许多人都不同意让我当门卫,经过我无数次的恳求小区的人终于同意让我在这里试用几天,我在这几天了抓了好几个小偷。小区的人都认可我了,我成了反扒手,现在我还专门创了个“反扒手集团”呢。”李大叔刚说完就站起来说:“不早了,都十二点了,我还得去看门呢。说完把,大吸了一口烟,把烟掐死了在烟灰缸里。一跌一跌的走出门。爸爸看了这一幕,自发要送李叔叔。李叔叔自然不同意,爸爸急了说:“你看你的腿都受伤了,万一在遇上个小偷我也好帮你啊。”李叔叔没话说了。

午夜时分,爸爸把他送出了家门。我望这雨中佝偻的身影,一跌一跌地远去,我感动了,真是一位好叔叔。

作文一件难忘的事800字关于人生感悟的。谢了。

1幸福藏在糊涂里

有两个落水者,一个视力极好,一个患有近视。两个落水者在宽阔的河面上挣扎着,很快就筋疲力尽了。突然,视力好的那位看到了前面不远处有一艘小船,正在向他们这边漂来。患有近视的那位也模模糊糊地看到了。于是,两人便鼓起勇气,奋力向小船划去。

划着划着,视力好的那位便停了下来,因为他看清了,那不是一艘小船,而是一截枯朽的木头。但患有近视的人却并不知道那是一截木头,他还在奋力向前划着。当他终于划到目的地,并发现那竟然是一截枯朽的木头时,他已离岸不远了。视力好的那位就这样在水里丧失了生命,而患有近视的那位却获得了新生。

有两个患有癌症的病人。一个人耳朵灵便,从医生的谈话中听到他们只能活三个月时间了。于是,整天郁郁寡欢,结果还没到三个月就死了。另一个人的耳朵有些背,别说偷听医生的谈话,就是你跟他直接说,他还听不大清。奇怪的是,他不但活过了三个月,到现在已是两年过去了,他还好好地活着。

在美国,有两家同样大小的公司,它们的总裁一个叫罗伯特,一个叫史蒂夫。罗伯特是一位精于算计的人,凡事都比别人看得长远。因为他早就预测到了2008年美国的金融危机,所以他决定将公司解散,还能给自己和员工们留一些生活费,不然到时肯定会负债累累。因为他分析到,在2008年,美国有30%的公司要倒闭,像他现在这样的小公司,肯定在那30%之中。

史蒂夫不但不是一个善于算计的人,甚至还给人一种愚笨的感觉。他憨憨地认为,未来永远是无法预测的,就算你将世界上最完美的计划放在他的面前,他也不会相信,因为未来还没有真正到来。他觉得自己的公司只要能够生存一天,他就一定要让它支撑下去。结果,他的公司竟然奇迹般地度过了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。最终,会算计的人将公司解散了,而不会算计的人,却将公司比以前办得更红火了。

人生中,很多事,不知道的比知道的好,不灵便的比灵便的要好,不精明的比精明的要好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难得糊涂。其实,人生本来就是糊涂的,所有的快乐和幸福都藏在糊涂中,一旦清醒了,所有的快乐和幸福也就跟着烟消云散了。

2生命的品格

生命是有限的,从一定意义上说,我们无法将生命延长到我们理想的程度,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提高这有限的生命历程的质量,使这有限的人生旅途更有意义。

要懂得珍惜。珍惜每一寸光阴。一寸光阴一寸金,寸金难买寸光阴。孔夫子感叹:“逝者如斯夫!不舍昼夜。”要把有限的时间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上。花在学习上,多读一本书,多学一点东西,多了解一点世界;花在工作上,多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情。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时,真正做到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。要珍惜一粒米、一寸布、一张纸、一支铅笔。“一粥一饭,当思来之不易;半丝半缕,恒念物力维艰。”我们享受的每一份服务,我们使用的每一件物品,都凝聚着人们辛勤劳动的汗水。我们吃饭时只看到雪白的大米,却看不到农民在烈日的暴晒下赤脚在田里耕种;我们用精美的铅笔,学习写字,却不知道制造一根铅笔从伐木到油漆包装直至送到文具店,要经过多少人的劳动。因此要懂得惜福。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。人海茫茫,能回首相聚就是缘分。要珍惜别人对自己的每一份关爱,哪怕只是一句问候,一个微笑。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,更不能以怨报德。要懂得尊重别人,感受别人,体恤别人。

要有悲悯的情怀。人生在世,要心存感激,有一颗感恩的心。小时候,我们离不开父母的养育;长大了,离不开别人的帮助,我们吃着别人生产的粮食,穿着别人缝制的衣服,住着别人建造的房子;生病了,还要别人照顾。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别人。所以,要敬重别人、包容别人,常怀一颗慈悲的心去帮助别人。要把关怀别人、救助别人当做自己的天职,变成自己的天性。正所谓:“予人玫瑰,手

有余香。”

要有面对苦难的意志和勇气。人世间许多重要的事情,只有通过忍受磨难才能有所感悟,所谓“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”。有时候,通过忍受磨难,才能表达真理和爱,才能唤醒人性中的良知。一个人只有敢于并勇于承受磨难,才能锻炼成无所不克的意志,才能不断增长道德勇气,以至于可以无畏地直面死亡。孟子说:“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……”说的也是这个意

思。

人世间,我们都是匆匆行者,沿途的风景再好,也不可贪恋,路上的客店再舒适,我们也只是过客。弱水三千,只能取一瓢饮。人赤条条来到世间,又赤条条离开世间,生时没有带来任何东西,死时也带不走任何东西,无论你是君主还是囚徒,是富豪还是乞丐,概莫能外。这是造物主给人的定数,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。所以,要有一个明白的头脑,把人生想透彻。在滚滚红尘中,要学会“爱惜自己的羽毛”。王阳明说:“人心本是天然之理,精精明明,无纤介染着,只是一无我而已。”只有进入无我之境,才能超然物欲之外,“本来无一物,何处染尘埃”,自始至终干干净净地做人,走完人生的旅程,这就是生命的品格。

3只要有爱,就值得等待

约会那天下午,程准时到达水吧,可左等右等不见女孩的影子,心情就一点点地往下落。终于四十分钟后装扮一新的女孩闪亮登场,歉意地说因为做头发迟到了。程微笑着原谅了,可心里却有不可遏止的郁闷,可以随意爽约半个小时以上的女子绝对不是他所期望的。那次约会散场后,他确定他和女孩的关系只能定位在朋友而不是女朋友。

从那以后,程给自己做了一条规定:从到达约会地点开始,如果自己数到500对方还不出现,就毫不客气地撤退。因为这规定,两年中程错过了几个感觉很不错的女孩,可他竟然从没想过要推翻这个在别人看来有些古怪的规定。

直到今年春天在出差上海的飞机上,命里注定般遇到邻座的女孩。女孩的眼睛深邃而清澈,脸上是那种温柔而明媚的微笑,这种亲切吸引着程主动搭讪。开始只是有一搭无一搭地没话找话,可没想到越聊越投机,越聊越被对方的睿智和精彩深深吸引。走出飞机场时,终于忍不住互留了姓名和手机号码,女孩叫奕奕,是一个咨询公司的职业培训师。

整个出差期间,程一直着魔般地牵挂着奕奕,眼前总是晃动着奕奕那双漂亮的大眼睛,耳边也仿佛还回响着她清脆而动听的声音。这种感受好像让他回到了情窦初开的少年时代。

几天后,当程知道奕奕回到北京时,两人约定去吃烧烤。走进那家店门,程就习惯地数起数来。眼前回放着那次和奕奕在飞机上的情景,心里饶有兴致地猜测着奕奕是不是和自己口味差不多呢?迟到是因为工作忙碌还是路上堵车呢?等她来到后最好和她聊些什么新话题呢?不知不觉,嘴里的数字已经数到了499,可仍然不见奕奕的影子。程灵机一动,不自觉地往下数:“499.1、499.11、499.12……”

谢天谢地,两个数字之间足够一辈子也数不完的。终于程刚好数到499.228的时候,奕奕推门而进。天地良心,绝对在500以内啊。

那次烧烤成了两人关系的里程碑,接下来的日子,爱情顺理成章生根发芽,生机勃勃。

原来,只要有爱,不是不可以等待。

4平凡的幸福没有套路

冬天,小雨加雪的冬天显的更绝情。

冷冷的,打在脸上身上,长长的头发变的象海底的水草,湿湿的腻腻的贴着皮肤,里外三层厚厚的衣服没有挡住一点点寒意。我沮丧地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等着去买票的朋友。心里在埋怨自己怎么找了个这样的鬼天气出门。

正低头郁闷的我眼前出现了一只手,很脏,我皱了皱眉头。

一个苍老的声音说:小姑娘,给两毛钱吧,让我给她买个馍吃,好吗?

抬起头看到一个瘦瘦的男人,一张脸看着很脏也很苍老,而且还有一只眼睛是盲的,很让人注目,头上戴了一顶破帽子,伸出的胳膊下面还架着一支拐杖,背上还背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包。而那只手却紧紧地拉着另外的一只手,一个神情痴呆的妇人。

我转过头去,几次上当的经历让我对这种事情和这种人已经没有了好感和信任。我脸上冰冷的表情可能让男人觉得没有了希望。伸出的手缩了回去扶着拐杖,另一只手牵着那个妇人,蹒跚地向我身后慢慢的走去。

我的眼神顺着他们走的方向扫过去,突然发现那个男人穿的鞋、让我触目惊心,那已经不能称为鞋了吧,只有两根塑料带子绑着一个鞋底,分不出颜色的裤子显得有点短,于是在这个阴冷的冬日里,那个男人露着脚踝处的一大截和一双赤裸的脚。我想骗人的人不会让自己受这皮肉之苦吧,即使再破再脏,也不会让自己冻着的。不就是要一个馒头的钱吗?给他吧。

我从兜里掏出了一个一元的硬币,转身塞给了那个老人,依然什么也没说。老人拿到钱的时候,很柔情地看着那个面无表情的妇人,好象在告诉她你可以有吃的了。他的神情让我心里有些惶恐。

男人转头来对我说,谢谢你,小姑娘,好人会有好报的。你们家人都会有好报的。我笑了笑,摇了摇头。老人可能看出我没有急着要走的意思就笑跟我说,你看,她是我媳妇,我40多岁才找到这么个媳妇,我又瘸又瞎的,而她还是个傻子。男人又摘下了帽子,笑着跟我说,你看你看,我还是个秃子……男人很快乐的跟我讲述着。

他说话的时候我打量着被男人牵着手的妇人,却惊讶地发现她很干净,脸部的表情有点痴呆,很安静的样子,看起来眉清目秀的,头发整齐的梳着。上面是穿了棉衣的,因为看起来有点臃肿,外面是一件灰色的外套,连领子扣都系的很严实。下面不知道里面穿的什么,但也应该不薄吧,因为整个身体都看起来都鼓鼓囊囊的,一双黑色的布棉鞋,头上还有一顶看起来不漂亮却很暖和的毛线帽子。

我的心突然变得温暖,这样一个又瘸又瞎,赤着脚的老人,却在这个冰冷的冬日把他的傻妻包裹得如此严实,如此干净。

老人很礼貌的跟我道别,拉着他的傻妻走向一个卖食品的小摊位,离得太远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给他的傻妻买了馒头,但我知道她跟着他也许会挨饿,但最饿的绝对不是她。

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。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生活中,他们的生活可能跟爱情无关,因为他们的生活进不了爱情的套路,没有鲜花,没有钻石,没有烛光晚餐。居无定所,衣食不足,什么都没有,连自己的身体都不是完整的。

唯一有的就是他一直在牵着她的手,从来都没有放开过,紧紧地那么攥着。

5 生活需要感动

在匆匆忙忙的都市,生活中的很多细节好像都被忽略了。有些人归结于,是因为整个城市充满浮躁的气息;有些人认为,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;又有些人以为,自己早被这样一种快节奏的生活所麻木。

是因为浮躁吗?是因为没有棱角吗?还是因为真的麻木了?也许都有点,也许又都没有,只是在这样的城市,人们越来越缺乏的――是一颗感知的心。

曾经,我也这样认为,认为在这样物欲的城市,开始迷失心的方向,变的麻木,变得没有太多情感。不确定封闭自己的心,是因为害怕孤寂,还是在自我保护,只是不由自主地那样做了。情绪越来越少,笑容越来越少,有人会说我冷冰冰。终于有一天,一次感动,正如我之前文章中提到的,一次幸福的感动,改变了我。

是啊,生活是需要感动的,这样的感动不仅仅是爱情,更来自于友情,来自于亲情,来自于彼此的心心相惜,更来源于内心时时刻刻的牵挂。

感动,触动了我内心太多太多的柔软,从来没有如此深刻的感慨,从来没有如此柔软的情怀。正如此刻听着的“kiss the rain”,旋律如此柔和,如此温情,让人如此陶醉,让我忘却了尘世的诸多烦恼。

以前,从来没觉得感动如此重要,一直认为,生活就是那么一回事,一切的一切都将归于黄土,化为乌有。也许是因为看淡了生离死别,也许是觉得人生再感慨也不过是人世沧伤,终将渺小地画完句点,成为彼此的过客。可就在一瞬间,让我明白,生活是需要感动去支撑,去维持的。只有那样,心才不会孤寂,只有这样才能感觉到被爱。只有伸出自己的双手,才给了自己和别人握手的机会。

感动和感恩,是我最近灵感的源泉。

生活中一个细微的感动,可以带给人良久的心绪,而这些心绪需要心灵的感知。然后,怀抱感恩的心去生活,一切都将会变得美好。

付出和被感动的快乐同样让人拥有幸福感……也许,这才是我理解意义上的生活,不一定拥有足够的财富,却拥有无数的关爱,不一定拥有至高的地位,却拥有许多对你微笑的脸,不一定拥有控制一切的权利,却有人愿意为你付出,为你牵挂。

是啊,上帝是公平的,他为你关上门的时候,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的。打开仅有的窗户,我同样可以拥有阳光,拥有空气,拥有美景,也许视野狭窄了些,但终究那是我的世界。

在这样的世界,我一个人翩翩起舞,在这样的世界,我安排好自己的每一步生活,在这样的世界,我享受一个人的孤单,享受一个人的狂欢,在这样的世界,我也享受着和朋友心心相惜。

总是牵挂着花花是否有美好的爱情,牵挂着戎戎是否适应韩国的生活,牵挂着大头总不记得给我电话,牵挂着代代是否偶尔还会感伤,牵挂着月的笑容是否依旧绽放,牵挂着静是否依旧执着。身边的,我努力去感知着,遥远的,我努力去牵挂着,而生活,总是感动着。

生活的点滴构成了美妙的诗篇,写出了最最真实的情感。选择了一个人的生活,不等于不期许爱情的出现;迷恋上雨季,不等于不喜欢灿烂的阳光,独自坚强面对一切,不等于不希望有温暖的臂弯。

点点滴滴的生活,丝丝缕缕的感动,找到了心的方向……

6感谢生命中的那次失败

十六年前的7月,我正站在高考的起跑线上,扣响了自己冰火两重天的未来命运之门。

公布高考成绩的那一刻,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470分,距离当时的中专分数线还差6分,我呆呆地站在同学们当中,大脑一片空白,对周围的惊喜、欢呼、哀叹、悲鸣没有任何的感觉。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,当我把高考落榜的消息告诉家里人时,过去一直对我寄予厚望也对我充满信心的家人沉默了。

不能上大学,就意味着我将回村务农,很快成为一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民。我就像一支突然宣布破产的绩优股,在村里的地位一落千丈。

家里人都劝我去复读,但我却不肯接受任何人的意见,而且态度极为强硬,看着他们被我拒绝后的无奈表情,我的心里有一种快感。后来我真的成了孤家寡人,没有人再愿意理我。那时我的心情糟糕极了,动不动就发脾气。

就在这个时候,老婶一家人走进了我的视野,老婶家与我家并无亲戚关系,只是在农村都习惯这么称呼。老婶家成了我的避风港,我在吃完晚饭后时常去她家,与她们一家人快乐地谈天,无拘无束地说笑,感受最纯朴的乡情。那是我生命中最消沉的一段时光,幸好有老婶一家人陪伴,才使我没感觉到那么绝望。

高考落榜的那一年冬天,我毅然选择了从军之路。因为与家里人意见不一致,临行前,大家对我在部队的前途也非常担忧,年轻气盛的我却不以为然。部队的生活紧张而艰苦,但我却快乐无比,远离了熟悉的人群,让我的心理压力减轻了许多。不知有多少个节假日,当战友们纵情娱乐的时候,我却拿出高中时期的课本,默默地钻研、背诵,为全军统考做着准备。

在部队服役两年之后,我终于又迎来了参加全军统考的机会,这一次,我牢牢地把握住了机遇,将全军统考丛书背得滚瓜烂熟,再次经历七月的洗礼之后,终于以高出录取分数线76分的成绩考取了长沙的一所军事院校,圆了自己的大学梦。

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,我的心情异常平静,一分汗水,一分收获,这是我意料中的事。我极为低调地处理了这件事,甚至没有与最好的战友一起庆祝一下。实际上,经历了那么多事,我对一切都已经看得很淡。大学之路,只不过是人生道路中的一条,即使不上大学,我仍然要快乐地生活。

十六年的时光变迁,让高考失败后的生活早已离我远去,但我仍然要说一声:感谢生命中的那次失败

7一滴泪落下需要多少时间

我知道,这问题问得似乎很傻。那么轻盈的一滴,流过脸庞,常常只在瞬间。如果是那些琼瑶苦情戏里的演员,几秒钟就可以泪流满面。又何必问,一滴泪,落下的时间?

可我常常觉得,流下一滴眼泪,需要很久很久。人越长大,就越习惯于压抑内心的真实感受,不再放声大哭放声大笑,什么都只是淡淡的点到为止。好像越来越没有什么事情,可以让我伤心到立刻落泪,像是传说中丢失了泪腺的骆驼,再也找不出,释放伤感的出口。于是一滴泪,在渗出眼眶之前,早已在心中酝酿了许久,甚至可能在落下之前,已经悄悄蒸发。

一个朋友前阵子和男朋友分了手,一帮死党本来是要赶来安慰她受伤的心的,可她却笑我们太八卦,生生把电影里的伤感离别当成了现实。女孩天天照常上班,吃饭,讲荤笑话,活得滋润而充实,好像比分手前还要容光焕发。

然后一晚,几个死党开玩笑对着蜡烛许愿,又把蜡烛放的老远,说这样都能吹灭方能如愿以偿。几个人嘻嘻哈哈都成功了,轮到了她的时候,偏偏那烛火顽强起来,如何奄奄一息都能死灰复燃,在那里挑逗般的摇曳,于是众人起哄说你没戏了死心吧……

她的眼泪一瞬间喷涌出来,滚滚而下,还在兀自拼命吹着不肯罢休。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种汹涌的哭泣,那不是在流泪,简直是飞流直下三千尺,仿佛她身体里的水突然绝堤。她就那样泪如泉涌的哭了很久,终于承认,她还喜欢他,她是在悄悄不争气的许愿,可以破镜重圆。

她一直辛苦的忍着忍着,不愿那么软弱,不想给人同情的借口,她不愿,让他以为她没有了他就不行。于是那么多悲伤的水,就在心里长久的堆积。她其实一直在流泪的,只是我们看不见,它暗暗流淌了。那么长时间,终于在那一刻可以,一泻千里。

有些怀念还是个婴儿时,那样随心所欲的哭泣,畅快淋漓。不仅如此,那时的眼泪,还往往会为我们换来温暖的抚慰和精心的呵护。其实一直以来,哭泣都是人类缓解忧伤保护自己的本能,不论男女,都同样需要如孩童般,用哭泣来发泄感情,湿润干涩的眼睛。只是我们终究是不敢不愿不甘心,在人前就这么示弱,落得当众撒娇之嫌。何况就算哭了又能怎样,擦干眼泪依然不得不独自承担,何必浪费时间?

一个女孩说,已经,懒得哭了……

有的时候感到难过,就一直对自己说,先不要哭先忍着,现在要去上学要去和爸妈吃饭,等过一会儿,回了家再关上门哭。于是很辛苦的仰起头深呼吸,仿佛把那滴眼泪又狠狠压回心里,神色如常的,奔波,忙碌,寒暄,微笑。可是好不容易回到家,已累得筋疲力尽,除了困也顾不上其它,还是洗洗睡吧还是不要再这么多愁善感,明天眼睛哭肿了会有多么难看,就让神经粗糙一点坚硬一点吧,我不哭。

有一天早上,天气很凉,披件长衣站在阳台上看,下雨了。我就一直那么站着,莫名其妙的伤感,难得有这样一个时刻,气氛如此阴郁,世界如此安静,我一个人站着看雨,在冷空气的侵袭下有些瑟瑟发抖。我对自己说不如就现在吧,和雨一起煽情一把,然后没有犹豫没有酝酿,泪就真的来了,心也开始尖锐的痛了,仿佛所有的感觉,突然间复苏了。如同用锋利的刀划开饱满的橙子,刹那间汁水四溢无法停止,那柔软的果肉就这么暴露在空气中,一切脆弱都无所遁形。

我不知道这是隐忍了多久的泪水,但它终于在这样一个湿润的早上,急速的落下,嚣张的释放。我想还可以有时间有机会自由的哭,总是好的;还可以狠狠的流出眼泪,就说明心还没有干涸;还可以感觉到痛,那是因为灵魂,还没有苍老麻木。

一滴眼泪,要用多长时间,才可以自由释放?……

8打破信念障碍

数千年来,人类便一直认为要四分钟内跑完一英里是件不可能的事,不过在一九五四年,罗杰o班尼斯特就打破了这个信念障碍。

他之能创造这项佳绩,一来得归功于体能上的苦练,二来是得力于精神上的突破。

在此之前他曾经在脑海中多次模拟以四分钟时间跑完一英里,长久下来便形成极为强烈的信念,因而对神经系统有如下了一道绝对命令,必须全力完成这项使命,果然他做到了大家都认为不可能的事。

谁也没想到班尼斯特的破纪录,却给其他的运动员带来无比的影响,在此之前没有一个人打破四分钟跑完一英里的纪录,可是在随后的一年里竟然有三十七个人进榜,而再后面的一年里更高达三百人之多。

之所以会有这个现象,乃是他的成就提供了其他人一个新的依据,大家所认为的"不可能"实际上是可能的。

人们常常会对自己本身或自己的能力产生"自我设限"的信念,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过去曾经失败过,因而对于未来也不敢寄望会有成功的一日,也有可能是没有一个活生生的具体目标,对于愿望能否实现心存疑虑。长久下来他们便开始学得务实,而终于平庸。

[轻轻地告诉你]:

在学生们都很努力但是却无法取得明显进展的时候,教师可集中力量帮助其中一名学生取得突破。一个人的突破往往会带动一大批人,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。

在一个班级里,教师往往无法顾及到全体,班级里总有极个别优秀的学生,也会有一些不上进的学生,沉者自沉,浮者自浮,而更广大的是中间一批不沉不浮可沉可浮的学生。这批学生有向上的愿望,但离那些班级里的顶尖高手有较多距离,无法望其项背。反而若是他们之中有一人取得成功,对其他人的促进作用将会是巨大的,大家必将群起而效仿之。如此,教师的工作便可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之效果。

9立志在先

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,嗜酒如命且毒瘾甚深,有好几次差点把命都给送了,就因为在酒吧里看不顺眼一位酒保而犯下杀人罪,被判终身监禁。

他有两个儿子,年龄相差才一岁,其中一个跟他老爸一样有很重的毒瘾,靠偷窃和勒索为生,不久也因犯了杀人罪而坐监。

另外一个儿子可不一样了,他担任一家大企业的分公司经理,有美满的婚姻,养了三个可爱的孩子,既不喝酒更未吸毒。

为什么同出于一个父亲,在完全相同的环境下长大,两个人却会有不同的命运?在一次个别的私下访问中,有人问起造成他们现况的原因,二人竟然是相同的答案:

"有这样的老子,我还能有什么办法?"

我们经常以为一个人的成就深受环境所影响,有什么样的遭遇就有什么样的人生。这实在是再荒谬不过了,影响我们人生的绝不是环境,也绝不是遭遇,而得看我们对这一切是抱持什么样的信念。

有两位年届七十岁的老太太,对于未来也因不同的信念而有了不同的人生。一位认为到了这个年纪可算是人生的尽头,于是便开始料理后事;然而另一位却认为一个人能做什么事不在于年龄的大小,而在于是怎么个想法。

于是她给自己订下了更高的期许,在七十岁高龄之际开始学习登山,随后的二十五年里她一直冒险攀登高山,其中几座还是世界上有名的。

当她九十五的时候,她登上了日本的富士山,打破攀登此山年龄最高的纪录。她就是大大有名的胡达o克鲁克斯老太太。

人生到底是喜剧收场还是悲剧落幕,是丰丰富富的还是无声无息的,就全在于这个人到底抱持的是什么样的信念。

[轻轻地告诉你]:

来自于不同家庭的学生自然千差万别。但是,教师千万不要抱怨学生的不良家庭环境,环境虽然对学生的一生发展起很大的作用,但并不是决定性的。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学生的信念。更何况,我们也无法改变学生的家庭环境。

因此,教师应该意识到,学校里对学生的教育,最重要的一点是教会学生立志,这是每一位老师的责任。资产阶级的家庭里也会生出革命的人士,学生心中的信念所起的作用比他身处的环境要大得多。也许,我们以后每天见面应当相互问一句:今天,你教学生立志了吗?

关于难忘的事的作文800字

关于难忘的事作文

记得那是我和哥哥在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。有一天下午,我和哥哥一起在翻日历,看看自己的生日还有几天。不知道怎么了,我们忽然想到了今天是11月13号,在仔细一看。呀,今天是妈妈的生日。我和哥哥赶紧拿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零花钱,去在楼下的礼品店里给妈妈挑选一件漂亮的礼物,顺便在蛋糕店里买一块大蛋糕。

来到楼下的礼品店里,我和哥哥精心的挑选礼品,在第二个架子上面,摆放了一个水晶球,好看极了,我立刻叫哥哥来看看,正好,哥哥也看中了这个水晶球。我俩立刻叫老板娘包装了一下,喜滋滋的走了出来。

在这个礼品店不远处,有一家蛋糕店,我和哥哥拿着刚买好的礼品来到了蛋糕店,屋里有一个老奶奶,我让老奶奶给我做一个六十多块钱的蛋糕,老奶奶爽快地答应了。不到十分钟,老奶奶就把她做的生日蛋糕端了出来。我和弟弟一看,真香啊。真想一人吃上一大口,可是这是给妈妈的生日蛋糕,我可不能吃啊。如果吃了,妈妈吃什么呢。不可能再给妈妈买一个吧。随后,哥哥把钱给了老奶奶。

我拿着礼物,哥哥拿着蛋糕回到了家。一看钟表,才六点二十多,爸爸妈妈上班还没有回来。我和哥哥就想起了妈妈每天做的菜。我和哥哥就做起了菜,让妈妈尝尝我和哥哥的技能。我们先做的是炒鸡蛋,先把鸡蛋打到碗里,再用筷子把它搅拌,在下到锅里,慢慢炒……最后我们还做了稀饭呢。差不多把饭做完了,我和哥哥先把蛋糕放在了正中间。摆放了四把椅子,四双筷子和四个碗。紧接着,我俩把一盘一盘的菜摆放到了桌子上。

等到七点半的时候,妈妈和爸爸回来了,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似的,我和哥哥跑上前去,对妈妈大声说,妈妈,祝你生日快乐。爸爸妈妈才知道今天是妈妈的生日。

妈妈一到餐桌上,看见桌子上摆着一块大蛋糕还有香喷喷的饭菜。我想起了刚才买的生日礼物,立刻送给了妈。在这个夜晚,我们一家四口在吃着饭和蛋糕,虽然我们做的菜有一点难吃,但是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对妈妈的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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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忘的一件事

在我脑海里,有许许多多的难忘的是,但其中有一件事最令我难忘,那就是我第一次做饭。

那是那一年的夏天,中午我放学回到家,一回到家,我就大声喊道:“今天谁做饭啊? 饿死我了”。 走到餐厅,才发现爸爸妈妈不在,着急的我这是在餐桌上看到了一张字条,上面写道:“儿子,今天我们不回来了,你自己做饭吃吧”。看到这张字条,心里想:“哼!不就是做饭么,谁不会,今天我就露俩手给他们瞧瞧”。我该做甚么呢? 就做我最爱吃的鸡蛋面把。

我先拿来俩颗鸡蛋,左手拿着鸡蛋,右手固定住碗用力的在碗上磕了一下,不聊鸡蛋被我磕碎了,蛋黄都洒在了我的手上,没办法还得重磕,我又把另一颗鸡蛋拿在手上,吸取了上次的教训,我这次稍微用力的一磕鸡蛋,正好磕在了碗里,我高兴的手舞足蹈,然后,在用力搅拌,搅拌好了,我就开始和面,面活好了我就用菜刀切,这些面被我左切一下,右切一下,让我切的乱七八糟,面切好了,我在打开电磁炉,里面的水开了,我就把鸡蛋和面条放进去一起煮熟,等上七八分钟,面就好了,这中途,我就打开电视,开始看我最喜欢的电视剧了,过了一会,走到餐厅看到面早就熟了,我赶紧把面倒进碗里,幸好还没有坏道低,还能吃了。我听爸爸说加点醋和辣子味儿会跟好点,然后我就加了一些醋和辣子,最后我尝了尝我的“杰作”。呀,还不错就是有点辣了,我得意的点点一头,嘴里还吃着自己做的面。等妈妈爸爸回来尝尝我的面,一定会开心死的。

这就是我难忘的第一次,没次想到这见是我都会捧腹大笑,你呢?

难忘的故事作文800

在我的回忆里,看过许多许多令我们难忘的故事。而其中,令我难忘的故事,还是那一件,令我觉得至今印象深刻。

看过《舌尖上的中国》的人,一定还记得第二集里面有一位卖黄馍馍的人,叫老黄。他和妻子住在窑洞里,天刚亮,就要从被窝里爬起来蒸黄馍馍,一笼屉的黄馍馍,金灿灿的,冒着热腾腾的蒸气,老黄正数着一个个的黄馍馍,脸上淳朴的笑容看起来是多么的美好。一天要卖700个黄馍馍的他早早地出了门,到了县城,老黄就开始吆喝起来“黄馍馍喂!黄馍馍喂!”,叫得是洪亮而有力,一点也看不出他是一位58岁的老人家。老黄的黄馍馍价钱不贵,但做得特别实在,在那个地方,有很多人都爱吃他做的黄馍馍,老黄自己也说他做的黄馍馍是最好吃的,那种说不出的自豪是什么东西也无法替代的。老黄忙活了一天,回到家里,休息一会儿后,他开始拉着自家的驴在石磨边工作起来。驴一圈一圈地走着,石磨就把糜子碾成粉末,但老黄觉得这样面还不够好,还要再用筛子将最好的筛出来,这才拿去揉面。老黄在吃力地揉着面,妻子在一旁往面里加水,一大缸的糜子面,要揉好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,老黄把面揉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是汗如雨下,可那时候还是冬天,可想而知到底有多累人。揉好面后,要放在缸里发酵一晚上,忙活了一天的老王终于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。第二天起来,又要和妻子忙碌地准备着黄馍馍,从早一直忙到晚,除了吃饭时间几乎都没有停过,他们又这样过去了忙碌的一天。直到第三天早上才能做好黄馍馍,看来做黄馍馍这件事真的很辛苦,可是老黄却坚持了这么多年,这到底是为什么?他的儿女都在大城市里安了家,儿女都想把父母接过去,让他们也跟着享享清福,可是老黄却拒绝了,这让我很是纳闷。

我想了很久,终于是恍然大悟,老黄没有放弃做黄馍馍是因为他对黄馍馍产生了不舍的心情,毕竟他做黄馍馍已经很久了,早就成为了一种习惯。他不会在乎这件事情有多累,有多普通,做出每一个让人满意的黄馍馍,看到顾客的笑脸就会让他觉得他做的黄馍馍就是最好的,这件事情是他毕生做过最骄傲的事情,他以此为荣,这个理由就已经足够了。

这就是我最难忘的故事,不仅让我难忘,而且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:我们也应该像老黄一样,也许做自己喜欢的事会很辛苦,但自己却引以为荣,就算在别人看来有多苦,自己也会觉得是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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